2007年9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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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县检察院挽救外来失足少年纪事
陈玉华

  这段时间,来绍打工的河南人郭方良很高兴,看着儿子小勇(化名)现在勤恳向上的工作状态和乐观开朗的生活状态,不由得从心底里感谢检察官。“真的,没有绍兴的检察官,就没有我儿子的新生啊!”
  事情还得从去年10月讲起。现年17岁的小勇是河南省夏邑县人,去年随父母来到绍兴县打工,不慎结交了何某等闲杂人员。同年10月29日下午2点,事先知道一家烟酒店卖假烟的何某从该店购买了两条中华香烟,准备敲诈店主。当天下午4点,何某等人以买到假烟受到欺骗为由纠集小勇等3人到该店里吵闹,要求店主以原价的十倍赔偿。店主认为要价太高,不肯赔偿,何某等人便用言语威胁,还敲打柜台。店主报警后,小勇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。
  5月初,案件移送绍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勇是未成年人,又是初犯偶犯,结合案情,提出拟作不起诉的意见。为了达到更好地教育挽救小勇的目的,同时提高办案质量,绍兴县检察院决定召开不起诉听证会。
  6月6日下午6点30分,离下班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,但是,在绍兴县检察院会议室内,一场未成年人不诉听证会正在进行。办案的检察官、公安人员、律师、人民监督员、当事人小勇的父亲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,大家一致认为小勇只是在犯罪中起了辅助作用,年幼无知受人利用,都希望对小勇作出不诉的决定,并对做好小勇的帮教提出各自的见解。
  7月5日,绍兴县检察院对小勇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当承办检察官来到小勇所在的单位宣布结果后,小勇泣不成声,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深深的后悔,表示一定要好好做人。
  8月10日,承办检察官前往小勇住所地所辖的柯岩派出所内,商量成立专门帮教小组。承办检察官与柯岩派出所民警、小勇所在工厂的厂长成立了帮教小组,由派出所民警和工厂厂长担任帮教老师,并就帮教的内容和程序作了沟通。
  “到今年9月底,承办检察官已经对小勇进行了两次帮教,效果良好。目前,小勇跟随父亲在柯岩一床上用品厂上班,表现很好。”绍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荣彪说。
  绍兴县作为一个全国十强县,外来人口有30万左右,外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比较突出。为了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未成年人,今年5月,该院专门制订了《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规定》,其中对办理外来未成年人案件设立了包括特别讯问、会见、法律援助、强制措施前置审查、不诉评估、不诉听证、检察官寄语等6项特别制度。检察院还联合法律援助中心,为失足青少年开通了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。